LEGAL AFFAIRS
法务相关
现因星之奥(北京)文化发展有限公司在合作期间存在多项违约行为,经我司通知后,双方的合作关系已于2025年06月16日正式终止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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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5-11
正告当下所有以虚假授权名义举办互动、演出盗版主题活动的演出方、场地方,须立即停止前述行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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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5-10
关于原告珠海奇奥天尊文化发展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奇奥天尊公司)诉被告上海新创华文化发展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新创华公司)、天津宝艺文化传播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宝艺公司)、孙庆景、杭州大剧院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杭州大剧院公司)著作权权属..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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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5-06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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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5-0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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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5-0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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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5-05